36家重点污染企业获批在东莞原地保留
南方日报讯 (记者/欧雅琴)重点污染企业需迁入环保专业基地,符合条件者才能进行原地保留。记者昨日从市环保局获悉,去年全市共有565家重点污染企业向环保部门申请原地保留,其中有36家获得首批原地保留资格,多数是水乡片的造纸大户。
从2011年开始,东莞对电镀、漂染、洗水、印花、造纸、制革六大重点污染行业的企业实行分类管理,符合原地保留条件的企业可以提出申请,之后办理原地保留手续。没有提出申请或申请未通过的企业则需搬入环保专业基地,实行统一治污管理。
在去年,东莞共有565家重点污染企业向环保部门申请了原地保留。经过公示,最终有36家企业获得原地保留资格,其中大部分是造纸企业,主要分布在道滘、麻涌、洪梅、中堂等镇。在这565家重点污染企业中,有两三百家企业需要整改才能申请第二批原地保留。市环保局要求,4月底前这些企业必须完成整改,然后再申请原地保留。5月中旬第二批原地保留重点污染企业名单将出炉。
对于没有通过申请、不符合环保要求的企业,环保局明确这些企业必须迁入环保专业基地进行统一管理。为此,市环保局在近日下发了《关于做好电镀、印染等重污染行业环境监察工作的通知》,要求各环保分局、环监分局要对市环保局公布的原地保留、整改、搬迁入园企业切实做好日常监察工作。
对原地保留企业,中水回用环保部门要按照规定频次做好日常监察工作,确保企业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转,污染物达标排放。对要求整改的企业,要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市局的整改要求,确保企业按规定时限和要求完成整改任务,未能在规定时限完成整改任务的,环保执法人员将依法查处,并及时将有关情况报送市局重点污染企业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。
对于两百多家需搬迁入园的企业,待环保专业基地建成之后,须在半年内搬迁进去。目前,这些企业需尽快与环保专业基地签订意向书。
2012-03-0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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